1、单位提出采购计划,上报市财政局分管业务科室进行预算审核,财政局各业务科室批复采购计划,转采购办。

3、政府采购中心发布招标公告或发出招标邀请,发售标书,组织投标,主持开标,评标委员会进行评标,选出预中标供应商。

5、政府采购中心把手续办好,送交采购办作为依据,向供应商支付货款。

1、单位提出采购计划,上报市财政局分管业务科室进行预算审核,财政局各业务科室批复采购计划,转采购办。
3、政府采购中心发布招标公告或发出招标邀请,发售标书,组织投标,主持开标,评标委员会进行评标,选出预中标供应商。
5、政府采购中心把手续办好,送交采购办作为依据,向供应商支付货款。